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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大功率仪器使用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1-10-25      浏览量:

一、实验指导教师:

1.实验指导教师使用仪器需要经过实验室培训,经认可方可使用,培训时间提前预约,由实验室安排。

2.实验指导教师每学期向实验室提交使用实验室具体仪器的专业、班级、人数、使用时间,由实验室协调安排。

3.教师临时使用仪器需要提前两天向实验室预约,由实验室协调安排确定使用仪器及时间。

二、学生实验:

1.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,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熟悉和遵守实验安全总则。

2.由实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室及仪器设备。

3.实验中严禁将任何灼热物品直接放在实验台上。

4.在进行实验当中不允许嬉闹、高声喧华,坐在实验台上,也不允许带耳机边听边做实验。

5.禁止在实验室内吃食品、喝水、咀嚼口香糖;实验后,吃饭前,必须洗手。

6.实验后将实验仪器清洁干净,关好水、电、气开关和做好清洁卫生。

7.实验结束后,由实验指导老师签字(指实验名称、实验专业班级学生及人数)、并作好仪器使用记录,经实验室认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8.任何有关实验安全问题,皆可询问实验指导老师。发生事故,必须立即报告,即时处理。